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发生保险事故,报险不及时,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网友咨询:
发生保险事故,报险不及时,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律师解答:
在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律师补充:
保险事故发生后,获悉发生保险事故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履行其通知义务,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但合同中约定须以书面方式进行的,则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保险人或代理人。常见的通知方式有:电话、传真、书信或到保险单载明的保险人办事机构报案、业务员转达等。通知的内容应当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主要是保险事故发生和造成损失的情况,具体包括:出险时间、地点、原因、受损标的的种类、范围及损失程度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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