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知识产权 >> 关于专利权的终止有何规定
专利权,是指国家根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以及发明创造对社会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益为前提,根据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
网友咨询:
关于专利权的终止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如果专利权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补缴本年度的年费及滞纳金后,仍未补缴或者未办理专利权恢复手续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作出专利权终止的决定。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提出书面声明。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律师补充: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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