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下,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下,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在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劳动者。这包括告知劳动者合并或分立的决定、新的用人单位信息、以及劳动者权益的承继情况等。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并不会导致原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而是在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后继续有效,劳动者与原公司的劳动关系转为其与合并或者分立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由该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如果合并或分立导致用人单位的性质、宗旨、经营范围等重大变更,原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可能成为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新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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