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行政诉讼 >>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网友咨询: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律师解答: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主体应为行政相对人或者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是与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某一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或者组织。被告资格的确定只需满足其是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即可。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必须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明确的诉讼请求,确切的事实依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行政案件的范围,主要是解决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为拥有司法审查权力。属于受案范围的,并不必然会被受理;受理了的,必然属于受案范围。
律师补充:
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以下起诉材料: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由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应当在起诉状中写明或者在口头起诉时向人民法院说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并提交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代理权限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起诉条件】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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