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申请再审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网友咨询:
行政诉讼申请再审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律师解答: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生效裁判;
(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情形。
律师补充:
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②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③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④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⑤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诉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九十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