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夫妻离婚后户口怎么处理
一说到离婚的问题,大多数人可能想到的都是房子、车子、存款等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夫妻离婚后,有着身份印记的户口可能也会跟着分开。
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后户口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迁移户口完全是自愿选择,任何机构都无权强制迁走。但如果有迁出约定、判决书或调解书要求,则户口需要迁出。
女方可以选择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一般情况下有独立的房产的可以另立户口、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等。
户口问题关系到孩子的上学,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假如涉及到户口迁出问题,就需要拿离婚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律师补充: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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