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婚姻自由,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的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干涉他人结婚或离婚自由的行为。
网友咨询: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这里的“暴力”是指使用捆绑、吊打、禁闭、强抢等手段,使被干涉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如果行为人采取的暴力行为,不足以干涉被害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也不构成本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要包括父母、子女、兄弟、丈夫、族人等,其中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为多数。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婚姻自由与人身自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犯罪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律师补充:
犯本罪的,告诉的才处理。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被害人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才处理,不告诉不处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多数是发生在亲属之间,尤其是父母子女之间,被干涉者往往只希望干涉者不再干涉婚姻自由,不希望亲属关系破裂,更不希望诉诸司法机关对干涉者定罪判刑。因此,如果被干涉者不控告,司法机关就不会主动干预。“致使被害人死亡”,主要是指行为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等,不在“告诉的才处理”之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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