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婚前一方买房另一方装修离婚怎么分配
男方负责买房,女方负责装修,这是社会中常见的现象之一。如果一旦感情破裂离婚,大家就会关心房子如何分割,装修又如何计算。
网友咨询:
婚前一方买房另一方装修离婚怎么分配?
律师解答: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男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了房屋,那么该房屋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在婚后进行的装修,如果装修费用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那么在离婚时,男方应根据装修的实际花费,给予女方相应的补偿。在个人出资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现在的房屋装修价值要求对方返还。
如果男方在婚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归男方所有,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男方应给予女方合理的补偿。
律师补充:
在计算房屋相对应增值部分时有多种计算方式:
(一)房屋的购买价格与贷款总利息之和即购买房屋所支付的总价款,夫妻共同还贷部分除以房屋总价款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整个房产的比例,用这个比例再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就等于双方共同分割的部分,再减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就能得到增值部分。
(二)第一步是计算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升值率等于不动产现价格除以不动产成本。第二步是计算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即共同还贷部分乘以不动产升值率,该数额的一半即为应补偿的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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