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是否合法
房价上涨,门面租金越来越高,有些业主就想把小区的住宅房屋改为餐饮、娱乐等商业用房,甚至经营公司、服务中介等,这就是通常说的“住改商”。
网友咨询:
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一致同意”是指本栋楼的所有业主都同意,且要求业主明确表示同意,默示或沉默不语的,只能推定对方不同意。
律师补充:
申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需要提交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合法使用证明外,还需要提交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的有关证明材料。
擅自“住改商”是违法的,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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