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债权债务 >> 未成年人签署的借条有效吗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网友咨询:
未成年人签署的借条有效吗?
律师解答:
对未成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的借条,应当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以及能否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等方面,来综合判断和认定。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若其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则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人,所签订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若其是限制民事行为人,所打的借条数额于他的年龄还是相适应的话,也是可以认为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金额太大,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若借款给未成年人,此民事行为的效力需要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律师补充: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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