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债权债务 >> 未成年人之间借款有何效力
资金困难不是成年人的专利,借款一直都是成年人之间进行的借贷行为。有些未成年人因为各种原因,不方便向家长要钱,选择借钱,未成年人之间借款有何效力?
网友咨询:
未成年人之间借款有何效力?
律师解答: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与他人进行民间借款活动。其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幼小,且无社会经验,不具有参与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资格,故不能成为民间借款的借款人、出借人及担保人,自然签订的借款合同也是无效合同。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借贷,需要综合分析未成年人的借款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若是借款数额过大,需要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否则,将面临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律师补充: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