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购买了机动车安全统筹,还需要购买交强险吗
机动车安全统筹是指车主在驾驶的过程中,因为事故造成车辆的全部或部分损失统筹公司应当依照统筹合同予以赔偿。
网友咨询:
购买了机动车安全统筹,还需要购买交强险吗?
律师解答:
需要。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补充:
机动车安全统筹不是机动车商业保险。车辆统筹运营机构缺少精算技术,不能准确地确定费率水平,也不能科学地提取责任准备金,无法保证其有持续的、充足的赔偿能力。由于没有专业监管机构与法律约束,车辆统筹运营不透明。“车辆统筹单”的出单方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当公司出现撤销、破产等重大危机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消费者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如果对方不能履行合同,可能无法得到赔偿,要使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车主应选择合法的保险机构投保商业车险。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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