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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取的一种工时制度。
网友咨询:
企业具备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律师解答:
企业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劳动用工规范,劳动考勤记录完整,劳动定额科学合理;
(二)依法建立健全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能够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三)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
(四)维护职工人格尊严和安全健康、休息休假的权利,禁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
(五)实际用人企业使用劳动力派遣单位人员,所在岗位确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由实际用人企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考核标准、工时考勤、休息休假、薪酬支付等办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律师补充:
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未经审批随意使用的,均不属于特殊工时工作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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