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游客景区摔倒致伤,景区是否该承担责任
现如今,出门旅游已经非常容易和方便了,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景点游客的数量与日俱增。
网友咨询:
游客景区摔倒致伤,景区是否该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正常的情况,景区的管理者有义务保证游客在此正常休息或游玩时不会被伤害,如果有安全隐患则应当及时修复,一时来不及修复则要采取明确的警示等方式告知游客,以保障其安全。如果景区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游客遭受人身损害,则景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景区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则游客受伤,景区不需要进行赔偿。
如果游客的损害系因其他游客等第三人的行为直接导致的,景区的经营者、管理者同时存在疏于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的,那么景区的经营者、管理者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景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实际加害的第三人追偿。
律师补充:
旅游经营者在组织团队旅游尤其是老年团旅游时,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领队随团,配备常用药品,涉及旅客人身安全事宜时应进行风险告知,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妥善处理;旅游辅助服务者在组织活动时应考虑旅游者的年龄、身体状况,提供安全、合适的场所环境,维持秩序、规范指引,确保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