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可以同时主张吗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网友咨询: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可以同时主张吗?
律师解答:
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损害赔偿,一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
违约金兼具补偿性和惩罚性,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双重性质。若违约金与损失赔偿并用,会使得守约方获得重复填补,因此守约方一般只能按照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可以请求增加,以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大体相当。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性质为“惩罚性违约金”,此时,违约金的作用体现为重在惩罚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与损失赔偿。
律师补充:
合同,不仅仅是合作时双方履行义务的凭证,更是发生纠纷后,评判过错、定分止争的依据。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具体调整幅度还会参照违约方是否故意违约、合同的履行情况、预期利益、缔约地位强弱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酌情予以衡量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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