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行业交流 >> 技术侦查适用的案件类型有哪些
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依法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借助现代技术方法和设备,秘密对侦查对象进行调查、取证、追捕的一种特殊的侦查措施。
网友咨询:
技术侦查适用的案件类型有哪些?
律师解答: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三)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四)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五)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律师补充:
技术侦查措施作为一种特殊的配侦手段,在查处智能化、组织化、技术化、隐蔽化犯罪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通过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技侦材料属于国家秘密,使用不当可能对技侦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危害国家安全、妨害公共利益以及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侦查机关办案部门在办理案件中,已经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或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查询、冻结、鉴定、辨认等侦查措施,公开收集、获取到证明犯罪事实证据的,应当避免使用技侦材料作为证据。确实没有其他公开证据证明犯罪事实,作为定案根据的,办案部门可以向技术侦查部门调取技术侦查材料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三)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四)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五)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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