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公司法务 >> 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应履行的义务: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四)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五)组织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六)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律师补充:
劳动者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遵守规章制度和落实操作规程贯穿于具体的作业活动之中。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中应服从管理人员依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管理。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具有特定的佩带和使用规则和方法,劳动者要按照要求掌握这些规则和方法。如果劳动者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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