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如何判断是否侵犯了姓名权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网友咨询:
如何判断是否侵犯了姓名权?
律师解答: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侵犯姓名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为:
1、未经允许公开或散布他人的真实姓名,特别是伴随着其他敏感个人信息(如电话号码、住址等)时,便构成了侵犯姓名权的行为。
2、干涉他人决定或者更改姓名、名称。例如,丈夫强迫妻子变更为自己的姓氏。
3、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使用他人姓名实施有害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
4、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例如,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在自己的作品中署上他人姓名等。
律师补充:
侵犯姓名权是一种严重侵害个人权益的行为,对受害人造成了名誉损害、经济损失甚至身心困扰。权利人可根据侵权的具体情况,单独或同时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侵害他人姓名权造成财产损失或严重精神损害的,姓名权人可请求财产损害赔偿或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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