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遗产管理人是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与应诉
遗产管理人是依法对死者的遗产履行管理、处分、清算、清偿、分配等职责的人,并在管理过程中防止遗产遭受转移、隐藏、侵占、变卖等侵害行为。
网友咨询:
遗产管理人是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与应诉?
律师解答:
遗产管理人在遗产管理期间享有相应的诉权。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遗产管理人在履行遗产管理职责时提起民事诉讼的,可视为满足“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条件。
律师补充: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