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以非货币形式支付工资的行为有效吗
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网友咨询:
以非货币形式支付工资的行为有效吗?
律师解答: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以非货币形式支付工资的行为,不发生工资支付的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律师补充: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我国实行劳动者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向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发现自己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也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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