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知识产权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随着商业竞争的激烈发展,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也越来越多,当然,这种行为是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罪名就是侵犯商业秘密罪。那么侵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一)客观要件:
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1、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
2、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3、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二)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 (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存在《刑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律师补充:
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点:
(1)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象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
(2)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
(3)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经济利益,即能使权利人增加财产或者财产上的利益
(4)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能够将商业秘密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5)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此外,商业秘密还具有使用权可以转让、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内容广泛等特点。
【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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