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口头遗嘱的见证人条件有什么
实践中,自书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录音遗嘱等特殊的遗嘱方式要想最终生效的话,那么就不能缺少遗嘱见证人。当然,作为见证人也是需要满足条件的,那么遗嘱见证人条件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口头遗嘱的见证人条件有什么
律师解答:
口头遗嘱的见证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见证能力,即未成年或者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成年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2、不属于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或者是受遗赠的人。
3、与继承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
律师补充:
有效遗嘱的形式: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4、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灭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录音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6、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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