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枉法仲裁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选择以仲裁这种相对简易和便捷的方式解决彼此间的合同纠纷或者其他权益纠纷。枉法仲裁罪,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
网友咨询:
枉法仲裁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枉法仲裁罪的客体应当是正常的仲裁活动和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实践中,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主要是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主观方面应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枉法仲裁罪。但是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却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科学、明确的判断标准,因而枉法仲裁罪有被滥用于仲裁人过失情况的巨大风险。
律师补充: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服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在仲裁裁决执行程序或者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中发现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涉嫌枉法仲裁犯罪线索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负责调查本罪的监察机关移送。
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枉法仲裁罪的设立能有效的督促和震慑仲裁人员在履行仲裁职责过程中,能够依法正确,严格的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客观公正的仲裁结果,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 【枉法仲裁罪】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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