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枉法仲裁罪应该如何认定
枉法仲裁罪, 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
网友咨询:
枉法仲裁罪应该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枉法仲裁罪的客体应当是正常的仲裁活动和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客观方面表现为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枉法调解是指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调解过程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有损当事人正当、合法权益的调解行为。枉法调解行为如同时符合枉法仲裁罪的其他犯罪构成要件,也应当适用枉法仲裁罪予以定罪处罚。
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
主观方面应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枉法仲裁罪。但是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却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科学、明确的判断标准,因而枉法仲裁罪有被滥用于仲裁人过失情况的巨大风险。
律师补充:
枉法仲裁情节严重一般来说应当理解为包括枉法仲裁,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财产损失、枉法仲裁引起当事人及其家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伪造有关材料、证据以及造成企业倒闭,群众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后果等情形。
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枉法仲裁罪的设立能有效的督促和震慑仲裁人员在履行仲裁职责过程中,能够依法正确,严格的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客观公正的仲裁结果,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 【枉法仲裁罪】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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