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的遗弃行为都是属于自诉案件,但是很多受害者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对于遗弃罪怎么立案?
网友咨询:
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答:
遗弃罪立案标准有:
(1)对于应当尽赡养老人义务的,而拒绝履行义务,将老人遗弃在荒山等难以发现的地方;
(2)对于应当尽抚养未成年义务的,而拒绝履行义务,例如将婴儿遗弃在车站、码头、公园等情形;
(3)遗弃精神失常、身患疾病等不能独立生活的人。
律师补充:
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力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般是直接加害于被害人的身体,如打伤、刺伤、烧伤等。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同。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则是行为人具有损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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