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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到一般的案件的时候,法院开庭审理期间一般都是允许他人来进行旁听的,但是这个旁听的人也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的,那么,诉讼过程中,哪些人员不得旁听公开的庭审活动?
网友咨询:
诉讼过程中,哪些人员不得旁听公开的庭审活动
律师解答:
法庭旁听是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行使知情权、监督权的重要手段,也是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直接体现。对于依法可以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但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者其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碍法庭秩序的人不得旁听。对于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对于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律师补充:
开庭具体步骤如下: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宣读鉴定意见;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4、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九条 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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