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哪些情况下,优先考虑一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我们都知道,离婚在我们身边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但是如果离婚了的话,那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网友咨询:
哪些情况下,优先考虑一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律师解答: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律师补充:
两周岁以内孩子抚养权归母亲。但是孩子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孩子父亲又愿意抚养孩子的,法院可以将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判给父亲:
1、孩子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孩子母亲有抚养条件但是对孩子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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