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在当前市场经济中,商品的交易应当是自由选择的,强迫交易则属于扰乱市场经济管理的一种违法行为,那么在我国刑法中强迫交易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网友咨询:
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为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和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律师补充:
如何认定强迫交易?
与一般违法的认定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
2、多次强迫交易的;
3、社会影响恶劣的;
4、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
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
【法律法规】
《刑事》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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