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好意搭载同事却出了事故,司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日常生活中,同事、朋友请求搭顺风车上下班的现象较为普遍,一旦出现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这份“好意”就会变成千金重。
网友咨询:
好意搭载同事却出了事故,司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律师解答:
需要。
如果发生在好意同乘中的侵权责任必须全面赔偿,则不符合我国社会伦理价值观;无偿搭乘人搭乘事故车辆也并不意味着其甘愿承担全部风险,机动车驾驶人也不能因为无偿搭乘人是无偿搭车而随意置无偿搭乘人的安全于不顾。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民法典施行前,因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也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实践中,如果司机酒后驾车,或者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看手机、短信,或者超速等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司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律师补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需要减轻司机多少责任,法官会根据司机的过错程度以及具体案情,由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