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女子分饰三角婚恋诈骗闺蜜70万,如何量刑?
近日,小李向派出所求助,称自己恋爱一年半的男友不见了。经查,这个“男友”名叫“袁昊楠”,实际是小李的闺蜜曾某假扮的。曾某还编造出了一个新人物——“袁昊楠”的妹妹“袁萱萱”,以“替哥哥把关”的名义成为了小李的好友。就这样,曾某一人分饰三角,骗走小李70多万元,并且让其抵押了房产,欠下巨额外债。最终,民警追回涉案资金77万元。
本案中,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罪。目前,曾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曾某诈骗小李70多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近年来,假借“恋爱”名义实施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网恋有风险,转账需谨慎。在婚恋过程中,要详细了解对方个人信息,在不了解对方真实身份的情况下,一定要当心网络爱情骗局!对于一方提出各种名义的钱款需求,应提高警惕,仔细甄别对方的真实意图,莫让爱情冲昏头脑,以免伤财又伤心,一旦发现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情财两空”。
一旦发现受骗,要注意保存好证据,如聊天记录、汇款记录、通话记录等,并第一时间报警。同时,也提醒那些跃跃欲试的“准诈骗分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使练成了“七十二变”的分身术,也难逃法律的“五指山”。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