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警务人员私下查询公民个人信息合法吗?
12月7日晚,一网民发文称,一名疑似西安阎良公安系统内的警务人员通过微博私信威胁自己,并声称可以查到其个人信息。该网友发布的聊天记录显示,这名疑似警务人员还表示可以查到开房记录,其微博中曾晒出了疑似带有警号的铭牌、肩章等物品。多家媒体报道称,威胁他人的一方疑为某男演员的粉丝,两人疑似因追星发生口角矛盾。
经调查,警务辅助人员张某在与某网民私信过程中发生争执,导致情绪失控,为恐吓对方,信口编造要查询其个人信息。但其没有接触、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条件和权限,也未发现其通过他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况。目前,涉案公安机关已根据辅警管理工作规定解除张某劳动合同,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私下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其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情节轻重不同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这些私下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都将涉嫌犯罪。根据两高上述司法解释第三条,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第四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构成了上述犯罪,情节严重的,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警务人员通过内网查询公民个人信息,将留下相应的网络查询痕迹,违法查询信息的人员很容易被追究责任。
作为群众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有信息安全意识,保护好个人隐私,防止信息泄露,在网上发布相关信息也要重视言论,防止像此事件类似事件发生,给自己和他们造成不必要麻烦。倘若自身利益受到相关威胁,一定要通过正当渠道,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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