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能依据交易习惯来解决合同争议吗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友咨询:
能依据交易习惯来解决合同争议吗?
律师解答:
可以。
“交易习惯”是指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或者指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律师补充:
无论是行业内、领域内普遍认同的交易习惯,还是双方之间形成的个体交易习惯,无论是形成于交易行为之前,还是形成于交易的履行过程,只要能够表征交易主体自由的处分意思,都能够成为交易习惯。认定“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的交易习惯,既可以和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的做法一致,也可以不一致。
下列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所称的“交易习惯”:
(一)当事人之间在交易活动中的惯常做法;
(二)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
对于交易习惯,由提出主张的当事人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 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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