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需要给予帮助吗
离婚是现在的年轻人很容易出现的一种状况,在离婚的时候会出现和多状况和事故,所以在节混之前要先考虑一下相关事项在决定要不要离婚,那么,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需要给予帮助吗?
网友咨询: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需要给予帮助吗
律师解答: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要提供帮助。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一方在离婚后暂时没有住所的,分到房子的一方可以让其暂住,不予搬离原住所。
律师补充: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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