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拾得遗失财物,应当如何处理
拾得遗失物属于生活中常见的现象,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他人的遗失物而占有的法律事实。拾得遗失物属于事实行为,不区分拾得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
网友咨询:
拾得遗失财物,应当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在路上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给该物的主人,及时通知其前来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在我们将拾得的遗失物送交给派出所前,等待失主前来领取前,以及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取回前,都需要妥善地对该遗失物进行保管。
如果说对方发布了悬赏广告的话,则可以按照对方发布的悬赏广告向其索要报酬;或者因为给对方保管遗失物产生费用了,也可以要求对方补偿。如果失主拒不支付相关费用,我国法律还赋予了拾得人和有关部门就因保管遗失物支出的必要费用、悬赏承诺的报酬享有债权请求权,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救济。
律师补充: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拾得遗失物后又丢失的,如果拾得人不存在过错,拾得人无需赔偿;如果拾得人故意丢弃,或对拾得物没有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则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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