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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时候,一些商标是可以进行代理的,那么商标进行代理的分支机构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商标代理机构设立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设立商标代理机构的条件如下:
(1)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的办公场所,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商标代理人三人以上;
(3)注册资本不少于五十万元;
(4)商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应当包含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或者类似表示从事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字样;
(5)经批准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商标代理或知识产权代理业务;
(6)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
(7)符合商标代理行业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律师补充:
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办理下列商标业务:
(一)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续展、转让、补证、质押、许可合同备案、异议、注销、撤销等商标事宜;
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包括代理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领取补正、受理、不予受理、驳回、异议答辩等通知书,领取商标注册证,以及办理其他与该商标注册申请有关的事宜。
(二)代理商标驳回复审、异议复审、撤销复审及商标争议案件;
(三)进行商标案件证据调查,代理商标侵权投诉案件;
(四)提供商标法律咨询,担任商标法律顾问;
(五)代理商标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六)代理参加商标纠纷调解、合同仲裁等活动;
(七)代理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有关事宜;
(八)代理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申请及相关事宜
(九)代理其他商标事宜。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
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本法规定不得注册情形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
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
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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