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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护令是国家法律保护个人自由的重要手段,当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申请时,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其他组织都可以向法院代为申请。那么哪些人或者单位可以代为申请人身保护令?
网友咨询:
哪些情形下可以代为申请人身保护令
律师解答:
一、残联可以代替残疾人申请人身保护令。
当残疾人受到家庭暴力不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残联有权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二、行动不便时,村委会可以代为申请。
行动不便的受害人无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村民委员会可代为申请。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年岁已高,行动不便的受害人无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村民委员会可代为申请。
三、未成年人遭受父母的家暴,妇联代为申请。
妇联在知道未成年受害人父母对被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后,可向人民法院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孩子的父母双方都对孩子家暴,此时孩子的权益可以由妇联保护。未成年受害人父母对被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妇联在知情后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经审查可对受害人父母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其父母实施家庭暴力。
四、社工组织可代替未成年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总有一些父母生而不为人,针对这些父亲家庭暴力,骚扰、接触未成年子女的,社工组织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五、当事人遭受家暴,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可由相关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当事人现实中遭受家暴,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六、离婚后为孩子申请人身保护令。
夫妻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对被扶养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律师补充: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时限是多久?
1、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时限是六个月。
2、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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