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上市融资 >> 合伙人是否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网友咨询:
合伙人是否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律师解答:
在我国,合伙份额可以转让,只是转让要求较高。
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是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向他人转让合伙企业中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行为。合伙协议就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的特别约定,若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违反公序良俗,应认定其合法有效。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内部转让合伙份额不需要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对外转让合伙份额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律师补充:
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既可以是全部份额,也可以是部分份额,在全部转让情形,原合伙人退出合伙,新合伙人加入合伙。在部分转让情形,转让人并未退出合伙,受让人加入合伙,但均须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转让其合伙财产份额直接关系其他合伙人的切身利益,如果有合伙人对于向第三人转让合伙份额提出明确的反对意见,即使其他合伙人同意,甚至合伙已向被转让方发放合伙分红,该转让也是无效的,被转让人所得合伙分红构成不当得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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