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的租赁在现代是十分常见的一个事情的,房屋租赁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的,房屋租赁合同在一些情况下有可能会属于无效的合同。那么你知道在什么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会无效吗?
网友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条件具体如下:
(1)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
(2)出租人所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不合法,导致不合法内容部分无效。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6)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律师补充: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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