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试用期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
在参加工作的时候,常常会出现试用期期间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而我国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那么,试用期解除合同要什么条件呢?
网友咨询:
试用期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无需说明理由,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律师补充:
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愿留任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因此提出辞职的,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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