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应该怎么处理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网友咨询: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应该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所谓“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在耍威风、取乐发泄、填补精神空虚、寻求精神刺 激等流氓动机的支配下,无故、无理殴打他人。随意殴打他人他人,情节恶劣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律师补充: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