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由谁承担责任
闲着没事干,随便吓唬别人家狗,结果自己被咬伤了,动物饲养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网友咨询: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由谁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在责任原则上,不同于适用于动物园动物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当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时,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才能免除或者减轻责任。但是,如果饲养的动物是被禁止饲养的烈性等危险动物,或者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受害人有重大过失,不能减轻饲养人或管理人的侵权责任。
律师补充:
宠物致人损害,其损害后果往往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单纯的财产损害,如财产被动物撞击导致损坏,造成单纯财产损害的,只需就其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2、对人身造成暂时损害,如被动物追赶导致脚扭伤,被动物咬伤肌肉等,对人身造成暂时损害的,受害人需一定时间恢复,除赔偿直接损失外,还应支付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等;
3、对人身造成永久性损伤,如致残或在显著部位留下永久性的疤痕等,对人身造成永久性损伤的,应根据具体的伤残程度,赔偿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残疾生活补助金等;
4、致人死亡。还会涉及到救治费用、丧葬费、抚慰金、以及受害人生前抚养者(如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用等。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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