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付了定金忘记付尾款,定金还能退吗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当事人约定一方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
网友咨询:
付了定金忘记付尾款,定金还能退吗?
律师解答:
不能。
在进行网络购物时,在商品预售期间支付了定金,则买卖双方已经订立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和商家都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消费者应当履行按时支付尾款的义务,而商家应当履行在收到尾款后发送货物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定金属于合同履行的担保,如果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是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的;若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律师补充: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违约金属于违约责任,定金则属于担保方式,两者不能混同。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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