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女会计为打赏主播挪用280万公款,如何判刑?
林某系某学校的会计,其在2022年2月至10月,利用职务之便,把经手的教师工资补贴、食材费等学校公共资金非法占为己有,至某平台进行打赏、消费等,至案发时,林某侵占学校共计280万元。对于林某的行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林某并没有逃避法律的制裁,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他职务侵占的事实。经过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林某的行为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由于数额巨大,他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以罚金五万元。作为学校的会计,她本应当以维护学校利益为己任,却偏偏走上了违法的道路。社会不仅需要用法律对这种行为进行制裁,更需要对职业道德进行深刻的反思和规范。同时作为社会成员,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珍视法律和职业道德,我们更应该对这种奇葩行为进行舆论监督,让社会风气变得更加健康。
当下,刷抖音成为了很多人消遣娱乐及购物的方式,但却有人渐渐沉迷失去理性,甚至为了支付高额的打赏消费费用,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
上述案例提醒大家,打赏应当保持清醒,要在自己能够承担的范围内理性消费,不要为了满足自己一时的私欲和虚荣心,以侵占、挪用公司或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手段进行打赏,最终身陷囹圄,后悔已晚!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内部教育和监督,堵住漏洞,有效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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