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公司法务 >> 行政拘留期间没有到岗是否属于旷工
工作中,旷工就是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出勤。
网友咨询:
行政拘留期间没有到岗是否属于旷工?
律师解答: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员工请假应履行用人单位相关的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应认定为旷工。员工未能提供劳动系因其违法行为导致,不是缺勤的合法事由,故因拘留而缺勤的行为,构成旷工,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依规处理。
律师补充: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如果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劳动者参加违法活动,被有关部门拘留的,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开除处分一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依照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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