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检方批捕涉性侵10岁女童男教师!
海南海口15岁高中生小花,在今年9月告诉妈妈田女士埋在心里多年的秘密,说自己5年前被一名老师万某在某托管中心强奸。田女士夫妇知晓后报案,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10月9日已受理此案,并对万某采取强制措施。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本案的万某身为托管班老师,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职责,其犯罪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和身心健康,还违背了职业道德,破坏了正常的教育秩序,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形象,应当依法惩处。
批准逮捕,通常发生在侦查阶段。虽然批准机关是检察机关,但该案目前仍在侦查阶段,只有侦查终结之后,才发生案件移送,也就是由公安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因为法律规定,对任何人追究刑事责任都需要有确实充足的证据。考虑到本案现已向检察院报请逮捕,说明警方认定嫌疑人有罪的证据已经满足。当下的发展还需要看检察院的反应,如果检察院同意逮捕申请,那么后续法院判定嫌疑人构成强奸罪的可能就大大增加。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是各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最受关注的司法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发布新的司法解释,明确刑法相关规定的适用情形,进一步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和对被害人的保护力度,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划下司法“红线”,希望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以促进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希望警方能够尽快结案,让嫌疑人能够受到应有的惩罚,也给受害者一个公正的交代。同时,作为儿童教育和成长的重要场所,需要在安全管理和师德师风方面加强监管和教育,给孩子们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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