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婚内强迫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
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后,就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很多人认为,履行夫妻生活是夫妻关系的义务,没有夫妻生活很容易感情破裂,那么如果夫妻之间强制发生关系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呢?
网友咨询:
婚内强迫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
律师解答: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一般情况下,丈夫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但在婚姻关系非正常存续期间,婚内强奸可以构成强奸罪。一审准予离婚的判决尚未生效期间,丈夫强迫妻子性交构成强奸。婚姻关系存续期,已经起诉离婚并分居期间,丈夫强迫妻子性交构成强奸。已登记结婚,但仅有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从未同居),丈夫强迫妻子性交构成强奸。
律师补充: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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