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上市融资 >>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股东是否享有优先认缴权
公司增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增资认缴是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时候,由公司的股东对新增加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的行为。
网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股东是否享有优先认缴权?
律师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股东有优先认缴新增资本的权利。在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按照其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对于其他股东不能出资认缴的部分,有能力认缴出资的股东较股东之外的第三人享有优先认缴的权利。只有在原股东均不能认缴出资的情况下,股东之外的第三人才能认缴有限公司的新增资本,成为有限公司的新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时,新股优先认购权仅确保原股东有机会保持自己的出资比例不被新增出资稀释,但不能排斥新投资者的投资,原股东对其他股东放弃认缴的部分不享有优先认缴权。
律师补充:
公司资本实际上需要随着公司经营活动的发展变化而发生变化。尤其是公司发展前景看好,资本的需求量必然加大,这时就需要调整。增加注册资本需要股东会决议的,但具体的还是要按公司的章程来进行处理。如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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