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男子征婚信息被泄漏起诉婚介公司,婚介公司如何担责?
小伙汤某与某婚介公司签订了一份《高端婚恋VIP服务协议》,约定由该公司为汤某提供有偿婚恋服务,服务费为1980元。协议签订时,汤某强调不能泄露个人信息。2个月后,汤某在一个人数为478人的“相亲联谊群”里看到了自己的征婚信息,包括照片、生日、身高、年收入等。于是起诉了该公司,并要求该公司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98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本案中,婚介公司工作人员“王老师”未经本人许可,公开汤某个人信息478人的相亲群内,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结合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酌定婚介公司在“相亲联谊群”内向汤某公开赔礼道歉。结合公司已实际提供婚介服务但未按约提供“点对点”服务的客观情况,判决赔偿汤某损失1500元。因此,婚介公司、平台尤其要注意,不能超范围采集信息,采集后要合法使用,要从技术手段、管理制度等入手全面加强信息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近年来,婚恋市场用户规模庞大,与其他服务不同,用户在注册、登记时往往就要事无巨细地被采集个人信息,甚至录入照片。但婚恋服务不应让个人隐私“裸奔”。婚介公司、平台尤其要注意,不能超范围采集信息,采集后要合法使用,要从技术手段、管理制度等入手全面加强信息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在此提醒各位,平衡好保持真诚和保护隐私,需要婚恋平台、中介、个人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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