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公司法务 >> 新合伙人还需要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吗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网友咨询:
新合伙人还需要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吗?
律师解答:
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新合伙人的入伙行为表明他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债务状况予以认可,在这种情况下,他理应对合伙企业过去的债务同样承担责任。并且如果允许其只对以后的债务承担责任,就会出现在一个合伙企业中存在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不同责任的两种合伙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将带来一定程度的混乱。
新入伙的合伙人在入伙前,最好委托专业团队做尽职调查,对合伙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仔细权衡后再决定是否入伙,避免因合伙企业“旧债”太多,导致自身承担大量债务。
律师补充: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