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老人在洗浴中心拔罐后猝死,谁来担责?
天津72岁的王大爷来到某洗浴中心,泡完澡后接受了拔罐服务,但过程中他突感身体不适,工作人员拨打了急救电话,可王大爷却没能抢救过来,死因为心源性猝死。家属认为,王大爷平时身体很健康,肯定是因拔罐操作不当才造成死亡,因此要求洗浴中心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45万余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洗浴中心作为一个经营场所,有安全保障义务,特别是在提供拔罐等服务时,应当确保操作安全,告知顾客潜在的风险。如果顾客因拔罐操作不当导致身体损害或死亡,洗浴中心需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最终法院酌定,洗浴中心承担10%赔偿责任。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经营场所如洗浴中心,在提供服务时应当确保操作安全,并告知顾客潜在的风险。如果因操作不当导致顾客受伤或死亡,经营场所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顾客也有一定的自我保障义务,应当根据自身状况谨慎选择服务,并遵守相关规定。
总之,此案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关于经营场所责任的重要法律教训,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保护公民的权益。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